一秒記住笔♂趣÷阁→。
看了看法院传票,发现下面竟然还有几页。
掀开一瞧,是一份起诉状副本。
根据华夏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,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
罗锋直接把起诉状副本拿出来,仔细看了起来……
起诉状副本里面的内容很简单,就是刘子夏起诉ZUES旗下各大夜店,在他未授权的情况下,以盈利为目的使用他的所有歌曲,后面还罗列出了一首首歌曲的名字。
简单来说,刘子夏告ZUES集团侵权,要求他们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侵权损失2000万,同时要求他们将之前所有既得的利益,全部返还。
总之,就是要钱,各种赔偿加在一起,能有3亿!
啪!
罗锋把起诉状副本狠狠地拍在了办公桌上,怒骂道:“该死的刘子夏!”
办公室外的保镖吓了一跳,直接撞门冲了进来:“老板……”
“没事,都出去!”罗锋冷哼了一声,等门关上之后,摁了一下桌上的内部电话:“叫法务部的总监丁松,来我办公室一趟。另外,再送两杯咖啡进来。”
……
咚咚咚!
几分钟之后,总裁办公室的大门被敲响了。
“进来。”罗锋捏了捏眉心,说道。
随着吱呀一声轻响,一名中等身材,穿着一身灰褐色的西装,脖子上还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。
这个人就是ZUES集团的法务部总监,丁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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