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一十三章 杀了它,奉我为王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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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就不担心枫叶他们遇上其他猛兽?”
长夏反问道。
沉戎挑眉,戏谑道:“这话…你觉得可能吗?沃野临近部落,你认为部落会放任凶兽在这里随意出没?这群森林狼十之八九是最近迁徙过来的,再晚个一两天,部落肯定会遣人过来清剿。”
沉戎参加过几次部落巡逻任务。
他清楚,沃野同样在部落巡逻范围之内。
“看来,我俩运气确实逆天!”
长夏傲娇道。
沉戎将击毙的森林狼挂在身后的树枝上,指点长夏瞄准山崖下岩石旁边,左边那头森林狼。同时,沉戎锁定右边那头。
显而易见。
他俩决定歼灭掉这群森林狼。
“我数数,然后同时动手。”
沉戎比划手势,低声道。
长夏没开口,晃动几下手上的弓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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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刚落音,沉戎如利箭一般迅猛冲向右边那头森林狼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拗断那头森林狼的脖颈。同时,耳畔传来噗呲声响,一道鲜血喷洒而出,喷溅到沉戎的腰腹之上。
“长夏,干得漂亮!”
沉戎夸赞道。
长夏时机抓的极好,同时射艺真的十分出色,难怪惹得南风等人夸赞连连。哪怕是沉戎使用弓箭,最多就长夏这样,不可能做的比她更好。
“我发现血脉能力的另一个用处。”
长夏神秘笑了笑,开口道。利用血脉能力锁定猎物,这是长夏不久前的发现。
“聪明!”
沉戎再次竖起大拇指。
长夏配得上他的称赞,普通兽人不会深究血脉能力。长夏绝对是兽族中的另类,她能有今日成就,绝对与自身努力离不开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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